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90133/2014-00104 | 发布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 | ||
文 号 | 淮国土资发〔2014〕41号 | 公开日期 | 2014-05-21 | ||
文 号 | 淮国土资发〔2014〕41号 | 公开日期 | 2014-05-21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明确淮安淮阴分局国土资源中心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中心所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 | ||||
内容概述 | 淮安、淮阴两个市辖区分别设立8个、7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均为副科级,为分局派出机构。同时撤销淮安、淮阴分局原所属的国土资源所。并明确各国土资源中心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管辖区域和人员编制等事项。 | ||||
时效说明 |
市国土资源局淮安分局、淮阴分局:
根据淮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淮安区、淮阴区国土资源所整合更名的批复》(淮编发〔2014〕10号),淮安、淮阴两个市辖区分别设立8个、7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均为副科级,为分局派出机构。同时撤销淮安、淮阴分局原所属的国土资源所。现将各国土资源中心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管辖区域和人员编制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意识。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基础业务工作。
(四)负责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报批初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初审呈报和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调查工作。
(六)参与辖区内采矿权申请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和注解登记的预审或初审以及采矿许可证年检年审的初审工作。
(七)参与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的调查、听证、预审和报批工作。
(八)配合分局做好辖区内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万顷良田建设及城乡挂钩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内的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管理工作。
(十)协助做好辖区内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和上缴工作。
(十一)负责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地质矿产和测绘违法行为,协助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辖区内土地权属纠纷。
(十二)配合分局做好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工作。
(十三)做好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和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
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用地股、执法监察股(挂“国土资源监察中队”牌子),均为股级。
领导职数: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内设股长(中队长)3名。
三、管辖区域及人员编制
各国土资源中心所管辖区域及人员编制见附件。
附件:淮安、淮阴分局国土资源中心所管辖区域及人员编制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附件
一、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安分局下辖8个中心所:
1、马甸中心所。管辖区域为马甸镇、上河镇、建淮乡,编制12名。
2、三堡中心所。管辖区域为三堡乡、林集镇、南闸镇、范集镇,编制15名。
3、溪河中心所。管辖区域为溪河镇、施河镇、平桥镇,编制12名。
4、车桥中心所。管辖区域为车桥镇、泾口镇、流均镇,编制12名。
5、朱桥中心所。管辖区域为朱桥镇、仇桥镇、博里镇、复兴镇,编制15名。
6、席桥中心所。管辖区域为席桥镇、钦工镇、宋集乡,编制12名。
7、茭陵中心所。管辖区域为茭陵乡、苏嘴镇、顺河镇,编制12名。
8、淮城中心所。管辖区域为淮城镇、城东乡、季桥镇、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编制18名。
二、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阴分局下辖7个中心所:
1、王营中心所。管辖区域为王营镇、码头镇、袁集乡,编制17名。
2、南陈集中心所。管辖区域为南陈集镇、吴城镇、赵集镇、韩桥乡,编制14名。
3、渔沟中心所。管辖区域为渔沟镇、三树镇、凌桥乡,编制13名。
4、西宋集中心所。管辖区域为西宋集镇、吴集镇,编制11名。
5、刘老庄中心所。管辖区域为刘老庄乡、古寨乡、老张集乡,编制13名。
6、丁集中心所。管辖区域为丁集镇、五里镇、徐溜镇,编制12名。
7、棉花庄中心所。管辖区域为棉花庄镇、王兴镇、新渡乡、江苏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1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