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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133/2015-00020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5-03-03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5-03-03 失效日期
名  称 2014年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20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时效说明
2014年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权力监督,强化公开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完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涉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规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承办人员,并在年初对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制订了《关于做好涉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发全系统执行。
二、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依据我局《关于做好涉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由责任处室提出拟公开或不公开的建议并在拟文稿纸上标注,再由保密委员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审查并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并由办公室逐一进行登记,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局保密委员会每年都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年底结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强化监督,政府公开信息及时依法依规发布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工作中产生的需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相关业务处室在文件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依申请公开事项由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后按规定时限及时予以答复。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局在各部门自行检查的基础上,成立了督查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重点检查公开文件信息资料的发布是否规范、及时。
今年以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855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1675条,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公告73条,市场信息65条,政策法规咨询42条。另外,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参加市政府网站和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在线访谈各1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1件,均按规定予以办理。办理行政复议16件,其中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其中10件为协助省法制办调查、收集证据。办理行政诉讼1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件,经调解撤诉3件,正在办理5件。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