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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投资后评价组合拳 助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01 11:06   字体:【 】   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关闭窗口】

 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投资收益,落实投资闭环管理,确保镇江市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起镇江市国资委全面启动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一是制度化保障投资后评价工作。出台《重大投资项目“双重论证”与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建立后评价工作制度。从2022年开始,拟用三年时间完成2019年来所有投资项目后评价。两年来已开展对12家市属企业(含子企业)投资额前70%共168个投资项目的后评价。2025年开始,对投产或运营满一年的投资项目常态化开展后评价。

 二是针对性推动投资后评价工作。在对2019年来所有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对2014年以来的64个合资类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三是分层次抓好项目后评价工作。对上述232个项目,由企业先行组织自我后评价,形成专项评价报告后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根据企业自我评价情况,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审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选取20个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进行集中后评价。

 四是闭环式落实项目后评价工作。启用论证专家库组成专家组完成集中后评价阶段的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后评价工作,最终形成集中后评价工作报告,成为外部协同监管的依据。两年来点对点反馈集中后评价意见共17份,要求企业按照评价结果进行限期整改、追责处理,并跟进整改结果反馈,最终实现投资项目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