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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6006404/2019-00022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2-12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2-12 失效日期
名  称 2018年淮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内容概述 2018年淮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效说明
2018年淮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8年淮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由淮安市气象局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淮政办发〔201834号)的要求,对全局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本报告电子版在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cms.huaian.gov.cn/cmsweb/zwgk/sj/indexdept.html?r=0000000064a8f16d0164ad1d9d730006&orgId=2c949392699a4dc201699e4306d003f7&orgName=%E6%B7%AE%E5%AE%89%E5%B8%82%E6%B0%94%E8%B1%A1%E5%B1%80)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517-8366636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淮安市气象局依据《条例》和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81231日,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9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4条,执法规范性文件4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回应公众关注重大舆情信息2次,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篇。同时,继续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气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气象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涉及市气象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

五、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气象局没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任务。

六、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为切实加强对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专门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范德新同志任组长,陈京生、蒋翠花、王山旗3位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卢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专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气象局更新了《淮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淮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按照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部门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三)全面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市气象局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2018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针对《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淮安市防雷安全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政策问答》等解读文章。按照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处要求,做好各类政策解读宣传工作。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公开。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淮安市气象局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三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市气象局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重点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确认,依法设权。目前,市气象局行政权力共有8项,其中行政许可权力3项,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行政确认权力3项,为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雷灾调查与鉴定、气象探测资料审核。市气象局制定办理流程图并明确此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承办单位、运行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等内容;做到第一时间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权力规范化运行。

四是公开项目审批和放管服信息。截止20181231日,市气象局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8项、竣工验收72项,均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并在承诺工作日内办结,受理项目办结率达100%,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2018年,市气象局共开展4“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的人员和对象由摇号产生,检查对象中,3次为易爆易燃场所,1次为文物旅游场所(与市文广新局开展的联合检查);参与检查11人次,提出整改意见3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对象并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公开年度计划。结合市气象局工作职责,重点公开了市气象局上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2018年度的工作计划,对气象服务“三农”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管控

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初审,再报局保密领导小组作保密审核,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在两个工作日内上网予以公开。严格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市气象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主动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不足。2018年度,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单位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加大思想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好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定期公开气象信息,拓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渠道。

 

 

 

 

                             淮安市气象局

                            201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