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11320800MB1893507/2019-0001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 ||
| 文 号 | 淮医保发﹝2019﹞74号 | 公开日期 | 2019-11-21 | ||
| 文 号 | 淮医保发﹝2019﹞74号 | 公开日期 | 2019-11-21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 委员会关于完善、调整部分麻醉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市直医疗机构、八二医院: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 善、调整部分麻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89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执行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文件要求,对完善、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 目价格,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要按时严格执行到位,特别是调整 计价单位、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取消项目等与收费标准相关
的事项,务必做到准确理解正确适用。
二、按与二类医院合理比价原则,明确一类医院麻醉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具体执行标准: 神经阻滞麻醉 90 元、椎管内麻醉
197 元、椎管内麻醉加收 100 元、全身麻醉 365 元、无插管全麻 202 元、全身麻醉加收 100 元、支气管内麻醉 330 元、支气管内麻醉加收 100 元、特殊方法气管插管术 104 元;
三、麻醉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不得上浮。 一次手术进行不同麻醉的,主要麻醉按全价收取,次要麻醉按 70%收取。
各医疗机构要及时调整收费信息系统,规范收费行为,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主管部门反馈。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调整部分麻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
淮医保发〔2019〕74号-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 委员会关于完善、调整部分麻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