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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继承类公证咨询
提交日期 2025-01-24 16:13:13.167
内容 淮安市公证处工作人员: 你好!我家在淮阴区义乌商贸城有商铺,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我父母的名字,属于共同所有,我父亲于2024年12月去世(70周岁),现在想把属于他的份额给我母亲,基本情况如下: 我的爷爷奶奶分别于2000年和2016年去世,我的父亲只有一次婚姻(就是和我母亲),我是独生子女,我父亲无养子女和养父母。同时本人已在浙江省武义县公证处做了放弃继承商铺的公证。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要提供哪些材料来办理继承类公证。另外,公证如何收费?谢谢解答!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5-01-26 14:56:35.26
回复单位 市司法局
回复内容 徐先生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所提供的手机号码,我们已安排淮安公证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详细向您解答关于继承公证所需提供材料及费用问题。感谢您对淮安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以及支持!
答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