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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过渡费问题的反映与求助
领导您好:
我是洪泽区朱坝镇三圩五组居民范超,转业军人、党员。我家在 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拆迁过渡期间,遭遇了较重的过渡费差异问题,致使家庭经济遭受较大损失。当初村委承诺 “拿出面积无任何损失”,尽管N次向村委反映,村委也答应解决,但此事已过去 4 个月,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无奈只能向更高级别部门寻求帮助,现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过渡费问题详情
(一)应得与实得存在较大差距
依据拆迁过渡费的相关计算标准,我家在此期间(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按原面积(69.82平米)计算,应得过渡费约 21015.82 元。但实际仅收到 8446.70 元(其中我个人账户转入 1949.70 元,我弟转入 6500.00 元),这意味着我家损失了约 12569.12 元。
(二)面积变动引发额外经济损失
因村委要求拿出面积,且存在欠款未结清情况,致使我家在接收新房时又多支出 3005.51 元,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家庭的经济损失。综上,我家在此次拆迁过渡过程中总计损失达 15574.63 元。
二、疑问点
(一)合同重签的合法性令人质疑
在我家过渡费已正常发放两年后,村委、拆迁办及学校联合多次上门,要求我家拿出部分面积。在此期间,我爱人甚至被停课一个月,迫于无奈,我家只能同意。但这种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若其合规,那么村委违背 “拿出面积无任何损失” 的承诺,导致我家遭受经济损失,一直未解决,我该怎么办?
(二)过渡费到账情况不明晰
即便重签合同,我家仍剩余 30 平米面积,按照规定计算,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11 月的过渡费应为 9030.00 元,可我家账户仅收到 1946.70 元,其余费用未到账,究竟去向何处?
(三)调账事宜操作缺乏透明度
后来得知,因我家面积减少需退还过去的过渡费并涉及调账,但我家并未有人去办理相关手续,调账却已完成。那么这一过程又是如何操作的,又是由谁签字确认的呢?
我家积极响应政府拆迁号召,率先办理拆迁手续,本应依法享有相应权益。然而,在配合村委工作拿出面积后,却遭受了经济损失,而村委在问题处理上拖延不作为,这让人深感寒心。强烈要求解决我家经济损失15574.63 元。若此次反映仍无法解决问题,我将不得不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继续上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妥善处理此事,挽回我家的损失。
感谢相关部门领导抽出时间阅读并处理我的诉求!
反映人:范超(电话:15611031635)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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