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标题 | 对于拆迁过渡费回复决不认可 |
提交日期 | 2025-03-11 10:29:25.359 |
内容 | 2月25日,我反馈的“关于拆迁过渡费”问题,对于回复的内容我决不认可。 回复计算的过渡费看似正确,也很清楚,哪是按照第二次协议以“我家拿出面积来计算的”,但是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那是第二次协议是在多方施压下,由村委出面签定第二次协议并承诺:“拿出面积后,我家没有任何损失”, 由村委出面签定第二次协议并承诺:“拿出面积后,我家没有任何损失”, 由村委出面签定第二次协议并承诺:“拿出面积后,我家没有任何损失”, 由村委出面签定第二次协议并承诺:“拿出面积后,我家没有任何损失”, 现在我家出现损失,村委不给解决,村委的承诺信誉何在?我只能逐级向上反映,直到解决问题。 |
受理回复 | |
答复日期 | 2025-03-19 08:51:35.92 |
答复单位 | 阳光办 |
答复内容 | 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洪泽区朱坝街道回复如下:村委会已与反映人及其兄弟范美俊多次协调,在确保利益没有受损的情况下,经本人同意,其兄弟一次性拿出六万元作为多出面积的补偿,反映人同意签订拆迁协议。关于反映的账目问题,经与反映人沟通,三圩社区将当面予以协调解决。 |
答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