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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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退取保候审保证金 | ||
内容 | 我侄子宋光洪(53212519930413151X)是“20231126公安部木姐专案”的犯罪嫌疑人,金湖县公安局2023年12月28日发了金公(刑)取保字【2023】661号要求交10000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我们家属按要求向金湖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方星(电话:19351730364)给的账户转了10000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 2025年2月26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宋光洪(53212519930413151X)两年三个月刑期,(2025)沪0109刑初80号判决书。现要咨询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还及需办理手续,但微信和电话联系办案民警方星(电话:19351730364)都没有回应(电话打不通,微信不回),我们通过114查号查到金湖县公安局051786995110,刑警大队051784977820的电话打电话咨询,但一直无人接听(上班时间)。 想请政府帮我们联系公安局给我们答复。谢谢 | ||
办件分类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回复结果在网站公布 |
办件编号 | 23594 | 提交时间 | 2025-03-19 11:21:32.819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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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你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将安排人与你联系。 | ||
答复附件 | |||
答复机构 | 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5-03-19 16:09:43.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