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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淮安市鲜味屋智慧市集违法违规分割、拆零销售商铺、一铺多卖行为的投诉
提交日期 2025-03-22 12:01:13.235
内容 该项目位于莲花路与同心路交汇处,销售代理公司在销售商铺时,擅自拆零、分割销售,且未将拆零分割后的商铺办理独立产权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零、分割销售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合法。如经过合法审批,具备相关规划、建设等手续,分割后的商铺能够明确独立的产权边界和物理空间,且销售过程中要对购买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和风险。 乙方通过包装,将这1200平装修成生鲜市集或者智慧超市,通过大量的网络媒体,线下渠道宣传首年补贴装修款7%,2-10年运营收益2:8分成,将分割的商铺对外销售,以面积大小登记按份共有的形式承诺客户产权登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涉及不动产分割销售的,必须要有清晰的产权界定,即四至划分,乙方在销售过程通过欺瞒、故意回避单独产权分割,只宣传他们是共有产权的商铺,并不告知不能分割单独产权到户。乙方利用这个漏洞,将商铺进行编号销售,比如100个平方的面积在一本产证上,那么乙方会告知买受人,你的铺位就在最好的门口位置,编号01号,面积10平,买受人在购买时知道自己买的01,面积10平,付完钱后签纸质合同,也只表明面积和编号,此时乙方会将已售的01号铺位换成02编号,然后继续销售给下一个客户,通过这样把好的位置的铺位一铺多卖,最后只要面积和产证面积100平相符合,即连续销售10个10平的铺位,就完成了这本产证面积的总和销售,在做产权登记的时候,这10个买受人会被登记在一本产证上,以按份共有的形式登记。严重侵害了买受人的知情权,及不动产应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物权属性,后期买受人要转让自己的份额时,首先连其他共有人是谁都不知道,其次根本不清楚自己买的到底是哪个位置,因为买受人觉得自己买的铺位都是最好的位置,但是产证上根本不体现,产证模糊导致后期纠纷,此销售因为涉嫌合同欺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确保合法合规。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 2025-03-24 14:02:07.102
回复单位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可直接联系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17-85136839,或者直接拨打0517-12345、0517-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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