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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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小区车位收费标准 | ||
内容 | 请问普通住宅小区地面车位,物业出租给住户,收费标准是多少?有无政府指导价? | ||
办件分类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回复结果不在网站公布 |
办件编号 | 25772 | 提交时间 | 2025-08-21 15:49:14.939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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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张先生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淮发改办〔2024〕139 号)第九条:“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汽车停放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汽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2020年,我县出台了《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金发改〔2020〕166号),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地上共用、专用车位(含车库)汽车停放收费标准为60元/月·车位,该标准为中准价,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72元/月·车位)。”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 ||
答复附件 | |||
答复机构 | 发改委 | 答复时间 | 2025-08-27 16:38:38.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