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淮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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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淮安淮阴区汇达花园产证问题
    内容 该小区为拆迁安置房,09年使用,目前为止已经11年多了,25岁熬到36岁,这个小区未来还有可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明吗? 历史遗留问题未来是一直遗留还是想办法为民生解决,真的是太难了。谁来管,怎么解决,需要什么资源提供,这些有没有确切的说法。人这一遭总归有所为,望为官勤政为民,为民精诚爱国。
    处理结果 张兴来先生,您好。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十分重视,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查,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用地批准书;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3、施工许可证;4、房屋竣工验收备案;5、开发项目需提供交付备案证明等必要材料。 汇达花园小区属拆迁安置房屋,安置部门应提供上述材料到淮阴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目前汇达花园小区的安置部门尚未办理登记,只有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后,安置户才可以依据不动产初始登记证书、拆迁协议等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淮阴区目前对历史遗留的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安置小区,将根据淮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解决淮阴区御花园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的会办纪要》(淮信联办[2020]16号)精神参照办理。 近期御花园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其他历史遗留的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安置小区,区政府也在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排查存在问题,根据梳理情况逐步解决安置小区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 感谢您对淮阴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支的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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